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四川有这些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246

基层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广阔空间,也是高校毕业生建功立业的大舞台。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化服务保障,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多项优惠政策。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汇总编辑的《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2023年版)》,对这些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本期“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我们一起来分享这些相关政策。

评职称、定工资都有优惠

职称评定方面——

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规定外,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对任现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工资待遇方面——

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按规定高定薪级工资。按规定落实相关工资津贴补贴政策。

学费奖补方面——

四川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本级、城关镇)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可向就业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费奖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服务基层项目优惠多多

“清单”还梳理了“三支一扶”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社区就业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优惠政策。

其中,“三支一扶”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在四川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定向考录公务员;推荐报考选调生;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免试入学;保留入学资格;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审核,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期满考核合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政策,包括:定向考录公务员;推荐报考选调生;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免试入学;保留入学资格;享受应届毕业生政策待遇;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减免;工龄计算。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关键词: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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