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
为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运营成本,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拟以服务补助券补贴方式,对我市小型微型工业企业购买小型微型企业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综合、专业服务给予资金补助。按照《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员会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服务补助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经信企〔2014〕3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具体承办服务补助券实施工作,决定开展新的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签约服务机构征集认定管理工作、
按照《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服务补助券管理办法》规定,原有签约服务机构签约时间已经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服务机构是指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热心为小微企
业服务、运营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明显的各类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财务和税务服务、创业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及小微企业需要的其他共性服务等。
二、基本条件
1.热心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
2.依法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经营两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
三、申报材料
1.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自贡市小微企业服务签约服务机构服务产品菜单;(见附件2);
3.对申报材料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
4.机构登记、注册证照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按申报要求,可经区县(含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也可直接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申报采用纸质报送(2份)和电子文档申报的方式,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3.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签约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签约服务机构名单确认后,报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五、管理规定
(一)签约服务机构资格实行叁年认定一次, 2019年相关申报认定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上报截止日期为自贡市小微服务补助券开始申报为止。
(二)签约服务机构须配合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工作。
(三)签约服务机构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其资格,3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罚或行业组织处分的;
2.对签约服务产品价格蓄意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的;
3.一年内被所服务的补助券申领企业投诉3次及以上,并经核实为签约服务机构应承担责任的;
4.一年内无正当理由2次及以上不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活动的;
5.不按规定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工作绩效、总结等的。
六、其他
联 系 人:周晓萍 邮 箱:zghrsa@163.com
联系电话: 0813-8281280
特此通知!
附件:1.自贡市小型微型企业签约服务机构申请表。
2.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表。
3.主要服务产品目录。
4.真实性声明。
自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9年5月6 日